
在大多数情况下,疗养院中年长、脆弱和虚弱的居民感到困惑,并且完全依赖设施的工作人员来维持他们的健康。将亲人的家人送往疗养院的全部目的是根据适用的联邦和州标准对入住者进行个性化护理。该机构承诺并与入院者签订合同,根据主治医生的指示提供此类 24/7 全天候护理和医疗。如果设施不能通过采取合理措施识别风险并通过消除这些风险来防止意外伤害或死亡来保证居民的安全,则设施不能达到其护理标准。
疗养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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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公司与居民护理相关的政策、做法和业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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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居民遭受虐待或忽视的联邦和州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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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主治医生、疗养院管理员、护士、营养师、CNA、物理或职业治疗师、伤口护理医生等的个人护理计划、所需的监测和监督命令。
疗养院法规要求采用跨学科的方法来制定护理计划和评估,结合住户代表、医生和最了解住户的工作人员的集体(而非任何个人的主观)知识。 何时风险因素发生变化,应重新评估住户,并更改计划以满足住户的需求并实施以防止事故/跌倒。最小数据集 (MDS) 是联邦法规要求的跨学科评估工具,用于疗养院以确定居民需要什么护理。 MDS 确定了一些跌倒的风险因素,包括跌倒史、头晕、走神、存在痴呆症、行走能力、约束使用以及高风险类别的药物使用。
相关法律标准要求疗养院提供“足够”的工作人员以满足住户的需求。 如果住户需要密切监督,但人员不足,无法提供那种水平的护理,该设施违反了这一“充分性”标准。但通常设施的人手不足导致护士助理 (CNA) 无法迅速响应卧床不起的入院者的紧急警报蜂鸣器呼叫,要求一人或两人协助使用洗手间、淋浴、离开轮椅或外出床。因此,有跌倒风险的无法忍受疼痛的居民在没有工作人员帮助的情况下满足了他们的需求,并在这样做时遭受跌倒导致的骨折、脑损伤、死亡、不可逆转的健康恶化、认知能力丧失和日常活动的独立性活的。
疗养院关于伤害性事故是“不可避免”或无法预料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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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没有采取合理的步骤来识别风险并实施适当的计划来减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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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涉及该居民或其他类似情况的居民的类似事故已向设施发出通知并设定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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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必须采用并尝试新的干预措施,因为如果先前的方法被证明无效,它必须调整其方法以满足居民不断变化的需求/风险。
总而言之,疗养院设施中的居民受伤是可以预测和预防的,特别是对于痴呆症、卧床不起或坐轮椅的居民,他们需要受到保护,以免发生发展阶段 IV 褥疮伤口、跌倒导致的骨折和创伤性脑外伤。